桃園市關懷教育暨補教品保協會
【會徽(LOGO)設計】暨【品保會員識別標誌設計】徵選活動
壹、活動目的
本會經會員大會通過更名並籌畫辦理補教品保業務,希望透過公開徵選方式,會員能集思廣益,發揮創意設計,以突顯本會創新與獨特之形象,特別舉辦本活動。
貳、參選資格
本會會員及班內所屬教職及行政人員
一、徵選期間:即日起至108年05月18日。
二、評審時間:108年05月19日至108年05月25日。
三、得獎公告:108年05月30日前,評審結果將公布於協會網站
http://www.tykids.com.tw/,並另以電話及E-mail通知獲獎人,未獲獎者恕不
通知。
肆、獎項
一、(1)會徽(LOGO)設計評分結果分數最高者獲勝,由本會頒發獎金新臺幣參仟元
整及獎狀一張,以資鼓勵。
(2)品保會員識別標誌設計評分結果分數最高者獲勝,由本會頒發獎金新
臺幣參仟元整及獎狀一張,以資鼓勵。
二、獎金、獎狀另行通知於協會活動中公開頒獎。
伍、作品規格
一、作品請以「彩色稿」繳交,以「平面」設計為主,以保持作品清潔完整,並附
電子檔以JPG格式存檔。並需考慮便於放大、縮小,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
物上。
二、圖檔請提供下列格式: 1.請以參賽者班名及姓名為檔名(例如:**補習班王小
名LOGO..jpg或**補習班王小明標誌.jpg)。 2.另存檔為PNG檔案格式,檔
案解析度不少於300pixels/inch。
陸、收件方式
一律以E-mail方式上傳至協會會徽LOGO徵選活動小組E-mail信箱「 m19580723@yahoo.com.tw 」,並需檢附: 投稿人班名、姓名、連絡電話及會徽(LOGO)或會員標誌設計創作理念、代表意涵之說明。
柒、評選辦法
一、評選方式
1.初審: 由理監事組成品審委員會(理事長擔任召集人)進行初審,兩項各挑選出
3件作品進入複審階段。
2.複審:於協會通訊群組(108會員班主任….品保協會)由會員進行複審參賽作品
之票選。
二、評選標準:設計理念40%、創意表現30%、整體美感30%。
三、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(包含專利權、商標權、著作權等)均歸屬本會。
四、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本會得逕行取消獲獎資格:
1.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。
2.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。
3.曾於公開徵件比賽獲獎之作品(含參考作品)不得參賽。
五、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之評議,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捌、參加徵選活動須知及配合事項
一、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,不得仿冒或侵犯他人著作權與肖像權。若有涉及相關著
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,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,概與主
辦單位無關。
二、協會對於得獎作品依著作權法得行使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重
製、編輯、改作、出租、發行等之權利,均不另致酬。此外保有對於得獎作品之
修改權,作者不得異議。
三、若發現參加者有違反規定以致觸犯法律之虞者得取消其參賽資格;為得獎作品
者,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繳回獎金。